郑恩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一审辩护词
作者:张思之 发布时间:2007-05-21 来源:与法同行网
和全部历史,考虑他的行为既无社会危害性,他本身又不具有主观危险性,因而无罪可言的实际,还他以清白,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的利益服务。

 

诸位法官:律师执业,相当艰难,无私无畏,忠于职守者往往受难,数百律师因执业而入狱的现实,不仅令人震撼,而且发人深省。敢请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采取实际措施,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我们的律师制度在法制建设中真正起到支柱的作用,使广大律师在中国法治的进程中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利国利民,功越当代!

 

我们对诸位法官执法的严肃性满怀信心。我们期望合议庭的公正性!

 

张思之律师200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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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