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9月07日,国画大师娄师白状告中华书局名誉侵权案,在西城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一审判决中华书局败诉,在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收回并销毁所有已经出售、赠出及库存的《齐白石辞典》,重新印刷发行五千册不含侵权内容的《齐白石辞典》并赔偿娄师白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现年88岁的国画大师娄师白先生师从齐白石大师学画数十年,名字即取“师从齐白石”之意。但在中华书局出版发行的《齐白石辞典》里,娄先生被描述成“在‘文化大革命’中,曾改名娄批白,并声明与老师划清界线。”娄老先生将中华书局告上法院。
法院根据双方在庭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确认,娄师白在“文革”期间的户籍登记、个人档案材料、工资单及发表作品署名均为娄师白,媒体的相关报道中也称其为娄师白。根据娄师白所在单位北京画院出具的证明证实他在“文革”期间没有更改过姓名,未使用过“娄批白”一名,也没有发表过与其老师齐白石划清界线的声明等。而诉讼中,中华书局没有对辞典中记载的内容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
法院认为,中华书局出版发行《齐白石辞典》的过程中,在没有全面、详实的资料及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他人口头传述,就贸然确定娄师白在“文革”中有改名及与老师齐白石划清界线的表现并纳入词条。娄师白是著名画家,这样的介绍内容涉及他是否尊师重道这一传统道德评判标准问题,辞典的出版、流传,势必造成他的社会评价降低。给娄师白造成了较大的名誉损失,已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判决刚一宣布,旁听席上娄师白的学生们立刻报以掌声。原告律师表示对结果基本认可,但还要跟委托人商量一下。而被告中华书局则认为判决是错误的,要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