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国家工商总局意见后批准。
境内汽车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的权益给其它法人机构的,除按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外,需报请原项目审批单位核准。
2、成品油分销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成品油分销的,均应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管理企业初审后报商务部批准。
3、药品分销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涉及药品分销的,应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或由申报企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企业筹建意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商务部批准。
4、音像制品分销
(1)中国合作者向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发企业申请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文化部进行立项审批,零售企业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2)中国合作者自文化部或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企业申请,批发企业申请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商务部审批,零售企业申请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3)中国合作者自收到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文化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和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代拟设立的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向文化主管部门申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4)中国合作者自领取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书报刊分销申请人应先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及审核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申请人获得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后,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及有关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90天内持批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详见所附有关规定。
三、外商投资商业(分销)申报材料
(一)一般商品分销申报材料
1、新设立商业(分销)企业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Xgs与法同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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