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而在未来的新《民事诉讼法》中确立再审之诉制度,则是我们改革民事再审程序的终极目标。
注释:
(1)王怀安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323页。
(2)章武生著:《论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http://www.civillaw.com.cn/。
(3)孙华璞著:《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改革思考》,发表于2001年5月7日《人民法院报》。
(4)张卫平著:《试论民事再审事由审查程序的法定化》,发表于《法学》杂志2002年第2期。
(5)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访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3页
(6)王亚新著:《对抗与判定——日本民事诉讼的结构》,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8页。
(7)景汉朝著:《审判方式改革实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57页。
(8)柴发邦著:《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法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89页。
(9)陈桂明著:《民事再审制度改革的几点感想》,载沈德咏主编:《审判监督指导与研究》(2001年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1版,第233页
(10)张卫平主编:《民事诉讼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9页。
(11)江阶虎著:《两审终审制:无法终审的现实——对我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发表于《中国律师》杂志1999年第10期。
(12)刘学在著:《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之检讨》,发表于《法学评论》杂志2000年第6期。
(13)景汉朝、卢子娟著:《论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重构》,发表于《法学研究》杂志1999年第1期。
(14)张卫平著:《民事再审事由研究》,发表于《法学研究》杂志2000年第5期。
(15)齐树洁著:《论我国民事上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兼论民事再审制度之重构》,发表于《法学评论》杂志2004年第4期。
(作者单位: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