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贯彻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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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er与法同行网

  (五)上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Cer与法同行网

  (六)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Cer与法同行网

  (七)其他与协商决定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相关的因素。Cer与法同行网

  六、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Cer与法同行网

  工资集体协商要依照下列程序进行:Cer与法同行网

  (一)推选代表。Cer与法同行网

  企业与工会或职工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企业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工会或职工代表由本企业工会组织委派或由本企业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首席代表1人,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或职工代表应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Cer与法同行网

  协商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Cer与法同行网

  (二)发出要约。Cer与法同行网

  企业和工会或职工代表任何一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并明确提出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项等。对方接到要约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回应要约,并积极做好协商准备。Cer与法同行网

  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在要约书作出答复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Cer与法同行网

  (三)征求意见。Cer与法同行网

  要约方在得到对方答复后,应及时向职工通报要约反馈情况。协商双方应就协商内容向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书面形式的集体协商初步方案。Cer与法同行网

  (四)平等协商。Cer与法同行网

  协商双方召开会议,就初步方案开展平等协商。Cer与法同行网

  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同意,可以暂时中止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上级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等介入,协调处理,促使双方恢复协商,达成一致。Cer与法同行网

  (五)签订合同。Cer与法同行网

  工资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共同或委托一方起草工资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Cer与法同行网

  (六)审查备案。Cer与法同行网

  工资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企业方将工资集体合同及说明,按分级管理原则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Cer与法同行网

  劳动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对工资集体合同的内容、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和签订程序等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逾期未出具审查意见的,工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Cer与法同行网

  工资集体协商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企业和工会或职工代表均可在原工资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对方书面提出次年的协商要约,进行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Cer与法同行网

  (七)公示监督。Cer与法同行网

  工资集体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后,企业应在5日内通过厂务公开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在履行过程中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Cer与法同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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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大力推进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Cer与法同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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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要把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当前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大力推进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Cer与法同行网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中规模较小而集中且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可由行业(区域)工会或职工代表和企业(雇主)代表依法就本行业(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等进行集体协商,订立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Cer与法同行网

  职工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区域)性工会或行业(区域)范围内企业工会组织民主推荐(选举)产生。企业(雇主)方协商代表由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或企业选举产生的同业商会负责人或委员担任。Cer与法同行网

  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基本一致。行业(区域)性工资合同订立后,应当提交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由行业(区域)协商代表组织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劳动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即生效。依法订立的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对本行业(区域)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具有约束力。Cer与法同行网

  八、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要求Cer与法同行网

  (一)成立专门机构。Cer与法同行网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工资分配决定的基本形式,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引导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成立由财务、人力资源、生产管理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企业财务状况、人工成本情况、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配备专门的工会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Cer与法同行网

  (二)建立厂务公开制度。Cer与法同行网

  厂务公开是企业管理公开化、民主化的重要形式,也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基础。企业应当将生产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情况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厂务公开栏、企业报刊、网络等形式向职工公布,保障职工对工资分配的知情权,接受职工民主监督。Cer与法同行网

  (三)发动职工民主参与。Cer与法同行网

  职工是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主体之一。职工关注、参与、监督工资集体协商,是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的关键;职工的满意度和受益度是衡量工资集体协商成效的主要标准之一。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要依法发动和支持职工采取多种形式民主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活动。Cer与法同行网

  (四)加强专门培训,提高协商实效。Cer与法同行网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等企业代表组织,在今后几年内要组织劳动行政、工会、企业劳资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业务岗位培训,学习《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经培训合格者,发给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形成一支精通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会协商的高素质的省、市、县(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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