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燃气百日行动

发布时间:17-08-29 字体:【  】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市从8月中旬至10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将以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政治责任,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政府部门督查巡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合安监、质监、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加大力度整治瓶装液化气市场,重点治理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从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综合整治,摸清并查处非法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与此同时,为防止燃气设施遭受施工、拆迁等外力损坏,燃气百日行动将加大力度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对燃气设施安全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逐一排查登记,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限期拆除清理,保持我市燃气管道零占压。
  二是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行动,市市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督促燃气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大入户安检力度,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防范事故的意识。此外,还将督促企业做好加大反恐怖防范设施设备投入、做好应对夏季高温多雨天气准备工作、严格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等工作。
  三是加大对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的宣传教育。为切实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求各燃气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宣传格局,加大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用户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燃气企业利用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手段,做好入户安检宣传,向用户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切实增加全社会保护燃气设施和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