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栋恒诉中国集邮总公司其他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7-05-20 来源:互联网


    原告王栋恒,男,汉族,1946年2月12日出生,上海市闵行区海星集团运输公司退休工程师,住上海市虹中路780弄48号501室。

    被告中国集邮总公司,住所地:本区宣武门东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秦洪建,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明刚,北京市元正律师事务所律师。